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河南省明确社会救助养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河南省明确社会救助养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河南省明确社会救助养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日期:2020-06-01 点击:531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5月29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年底前,基层民政部门要编制完成本级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开展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是民政领域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重要举措。《意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以群众易获取、易看懂、易参与的方式及时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程序、标准、要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信息三大类。

    在公开内容上,《意见》提出,政策文件类公开内容应当根据事项不同特点,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依法依规,公开渠道多样、实用、便民。业务办理类公开内容应明确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等信息。名单公示类公开内容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对于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省民政厅将把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适时对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友情链接